急需用钱把公积金的钱拿出来方法是职工提取公积金需所在单位应当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然后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在受理申请后3日内将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一、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支付凭证。
2、离休、退休的:需要提供退休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提供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出境定居的:需要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外国定居证明。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和还款证明。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二、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提取公积金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申请表: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购房发票或收据。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支付凭证。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借款合同和还款证明。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租赁合同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5)其他情况:根据具体提取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公积金提取流程
1、准备资料:根据提取原因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以先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是否符合提取条件以及所需的具体材料清单。)
2、单位盖章: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
3、提交申请:携带盖章后的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银行网点提交申请。
4、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个工作日到几周不等。
5、办理提取: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一旦审核通过,提取的资金将会直接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四、注意事项
1、提前咨询:在提取公积金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流程。
2、准备齐全材料: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以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耽误提取时间。
3、注意提取时间:不同用途下的公积金提取时间和频率有所不同,如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且有一定的办理期限。因此,在提取前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
4、提前规划:由于整个提取过程可能耗时较长,建议在确实需要使用这笔钱之前就做好准备工作,避免临时抱佛脚导致延误。
5、合法性:确保你的提取请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要试图通过伪造文件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资金,这不仅可能导致申请失败,还可能触犯法律。
6、了解地方差异:虽然国家层面有统一的规定框架,但各省市之间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因此务必详细了解所在地的具体政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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